您所在位置:诉讼监督
我院一监督执行财产刑案件获评全国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 时间:2017年05月25日

  日前,我院监督法院执行罪犯徐某没收财产案被评为“全国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系上海检察机关唯一获评案件,也是上海检察机关首例以“纠正违法”形式成功监督法院执行罪犯财产刑案件。

  2015年5月,我院驻提篮桥监狱检察室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检察中发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的罪犯徐某于服刑期间主动向法院履行人民币1万元的财产刑,并向司法机关提供了财产线索,而原审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的2年多时间内未执行该罪犯财产刑,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于2015年7月10日向原审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严格依法执行财产刑,并加强跟踪督促。2015年11月2日,没收该罪犯50万元财产刑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