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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所检察室督促返还在押人员入所体检费用 时间:2019年03月08日

      在押人员徐某某向我院驻第二看守所检察室申诉,称其刑拘入所前的体检费用系其本人支付,要求公安机关返还。检察室认真核查了相关情况,确认其申诉情况属实,遂依法向承办该案的公安机关制发《监所检察建议书》。日前,承办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将体检费汇至看守所退还徐某某,并将整改情况函复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