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凌晨,公安机关在蔡某、黄某(已判决)夫妇的住处将黄某抓获,当场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各类晶体及混合物共计138945.3克,蔡某闻讯后逃逸。2018年1月,公安机关在广东省陆丰市将蔡某抓获,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经审查,对被告人蔡某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向二中院提起公诉。日前,二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蔡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