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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反贪办案日志很给力
 
    日期:2011年01月07日
 
 
 

 

 

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促进干警提高综合素能提升查案水平

 

 

(记者:金玮 通讯员:房晓颖)从不知如何开展工作到有计划有思路;从简单的“流水账”到能够理性深入地剖析,去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积极推行办案日志,促进干警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不断积累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提高了干警综合素能,提升了查案水平,共立案侦查27件,线索突破成案率达90%。

在以往的办案实践中,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领导发现,很多侦查人员办案过程中,不善于记录和总结,能力难于迅速提升。为此,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通过个别试点后,要求每一个侦查人员以一线索(案件)一日志的形式,在承办线索、案件时,必须制定初查计划、突破预案、侦查计划,并将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初查、突破、侦查过程,经过分析、判断、整理后形成完整的办案日志。

为方便干警记录,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对办案日志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案件初查阶段,要求侦查人员对确定线索的初查计划,开展初查的时间、内容、结果,初查后对线索总结性的分析评论,历次线索集体评估情况等载入日志;案件突破阶段,要求记录突破预案、线索突破情况、查结线索的体会等;案件侦查阶段,要求将侦查计划,开展侦查工作的时间、内容、分析、结果,侦查终结的认定,侦查案件的体会等进行详细记录。协查日志则要求载明协查的时间、内容、效果和体会。

为鼓励干警发挥主观能动性,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对办案日志不规定固定的格式和体例。女侦查员小胡在办案日志中加入了“第一眼分析”,反映自己收到线索后的第一直接感受。同时,她把日志设计为EXCEL文档,日期、任务、动态情况、思考、打算一目了然。

办案日志中,不少侦查员重点记录了初查计划、突破预案前的逻辑分析和理性思考过程,以及侦查终结后对办案过程的总结和心得体会。日积月累,侦查员的综合素能不断提高。如在查办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案时,针对案由较新、证据涉及面广、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解等情况,侦查员利用办案日志详尽记录调查取证过程,完善证据体系,明确下一步办案思路,为顺利突破案件奠定了基础。

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采取不定期抽查、月查、线索(案件)查结审阅等方式加强对日志的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各个线索、案件的查办进展情况,通过局务会等形式加强统筹协调和个案指导。针对侦查员在日志中反映出来的办案中的难点和困惑,如初查到何种程度可以正面接触涉案对象、审讯突破的策略和技巧等问题,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邀请专家作相关业务讲座,丰富了干警的知识结构。并将办案日志作为撰写初查计划、突破预案、初查终结报告、侦查方案、侦查终结报告等法律文书的信息资料库,利用日志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高法律文书质量。

在静安区检察院资深检察官“一对一”带教青年干警工作中,反贪局带教老师通过对学员办案日志的审阅,掌握其不同特点和发展潜力,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方案,开展个性化的带教。6名经带教的青年干警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办案水平显著提升,其中1名干警走上了中层干部的岗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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