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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场所的派驻检察
 
    日期:2013年11月22日
 
 

   看守所检察是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派驻检察的一种。1949年新中国检察机关建立之时,监所检察工作也随之开展起来。经历文革之后,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监所检察业务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79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厅设立。随后各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机构陆续设立。20083月,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我们统称《四个办法》,全面规范了监所检察各项业务。 

那么看守所检察到底承担怎样的职能,又开展哪些工作呢?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职责,是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以及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 

    日常工作中,检察机关是通过在监管场所设置派驻检察室的方式依法行使检察职能的。在我们静安区看守所内,就设有我区检察院的驻看守所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在监督看守所依法、规范、文明执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利以及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7月,在押人员唐某因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但法院开具的执行通知书上却发生了刑期折抵的错误,如果按照这份执行通知书上的刑期来执行,唐某将被多关押3天。收到唐某的申诉后,驻看守所检察官们立即进行了调查,发现唐某系在外省市被抓捕归案,从抓捕到押解回沪被关押至看守所用了3天时间,这3天里一直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故应将这3天折抵刑期,而人民法院在开具执行通知书时忽略了这一点。人民法院根据驻所检察室的纠正意见重新开具了正确的法律文书,唐某在收到正确的文书后连声感谢检察官。 

    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现有4名检察干警和1名辅助人员,他们“爱室如家”,一丝不苟地履行着人民和法律赋予他们的神圣职责。其实像上述唐某这样的故事经常在我区驻所检察室发生。今年以来,驻所检察室为建设法治文明窗口,消除监管场所不公开、不透明的神秘感,进一步加强了检务公开工作。首先是在看守所内留所服刑罪犯与家属会见的区域增设了检务公开触摸查询屏,家属可以通过简单的指尖触摸查询到他们的亲人在服刑期间“大帐”(家属将钱款充进在押人员账户,可在看守所内购买生活用品)的使用情况以及各类生活用品的价格;其次是驻看守所检察人员每周三下午2点至4点进行检察接待,接受在押人员家属的法律咨询。 

  如今,我院驻所检察室通过检察工作已将《刑事诉讼法》充分保障人权的理念渗透到静安区看守所的方方面面。看守所在驻所检察室的监督下已经迈入依法、规范、文明、和谐的健康发展轨道。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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