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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院完善制度拓宽渠道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日期:2012年11月21日
 
 

    静安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完善制度、拓宽渠道,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继续深化院党组成员分工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在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定联系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年度工作计划,制作服务代表联系卡,切实做好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争取监督和支持。

    拓宽联系渠道。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民生案件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庭评议,主动接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社区检察联络员,听取对社区检察工作的意见。通过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定期寄送简报、赠阅报刊杂志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答复反馈。对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作为专项督查,由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办公室督办、催办,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如对代表提出的加强对电讯类诈骗的防范,总结梳理此类犯罪的手法,提出防范对策。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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