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时口角发生伤害事件,孙老伯被打伤。然而被害人、加害人双方家庭经济都极其困难,高昂医疗费使孙老伯无法维持康复治疗。检察机关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让孙老伯一家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在帮助被害人走出困境的同时,也消除了刑事案件带来的内心创伤。
年迈老伯受创伤
2012年4月29日9时许,在本市万航渡路,67岁的孙某与年轻小伙子袁某因琐事与发生口角,继而年轻气盛的袁某掌掴孙老伯右侧脸部多下,致孙老伯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鉴定,被害人孙某的伤势已构成轻伤。
一起因口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却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重视,检察官走访发现孙老伯是外来务工人员,平日在沪以打零工为生,与女儿和残疾的女婿一同生活。在此次案件中孙某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不仅不能工作,丧失经济来源,而且还产生了相当的医疗费用。这对于原本就贫寒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孙老伯甚至提出为了不拖累家人,放弃康复治疗。
按照以往的司法实践,像袁某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加害人的赔偿款来缓解。正当检察官走访袁某情况时发现,袁某也是外来人员,工作收入不高,赔偿存在一定困难。
司法救助暖人心
就在孙某一家人走投无路之时,检察官想到可以通过静安区检察院设立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帮助他们。静安区检察院审查相关材料,就救助事项与孙某及其亲属进行了谈话。为制定出完备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方案,检察官多次走访调查,就被害性质、情节、程度、损害大小、被害人有误过错及过错程度和犯罪人的实际赔偿能力、被害人目前的生活状况等进行综合考量。检察官发现,单靠发放一笔3000元救助款只能暂时缓解一时的经济困难,这次的事件不仅给孙老伯带来肉体的伤害,其内心也饱受创伤,精神高度紧张,夜不能寐。
静安区检察官在启动经济救助的同时,也将心理救助贯穿整个救助过程,派出有心理学资质的干警多次对孙某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耐心倾听,悉心疏导,积极修复其心灵创伤,重振生活的希望。孙某及其亲属对检察官表示由衷地感谢,连声说到会走出受伤的阴影。
检察官说法
所谓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就是指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由于犯罪嫌疑人未作出赔偿或无赔偿意愿,使刑事被害人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根据其生活、医疗救治陷入严重困境的实际状况,采用发放救助金、开展心理辅导、提供安康救助、监护救助等方式,帮助其缓解经济困难,缓解精神痛苦的救急抚慰活动。静安区检察院2008年5月在全市率先实施《对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救助的规定》,已对20余名受害人提供经济救助、心理救助、安康救助和监护救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