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静安区检察院充分关注和重视35岁以下青年干警的发展,针对青年干警的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载体,积极为青年干警健康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努力提升青年干警的专业化水平,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储蓄力量、增添后劲。
一、把握导向,培育青年干警的政治素养
针对青年干警多属“三门式”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识不深刻、群众感情不深厚、职业道德认知不深入的问题,从多方面强化教育和引导。一是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青年干警撰写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制度的理解。检察长每年为青年干警上一次党课,结合国情、市情、区情,从理论和实践、现实和历史出发,教育青年干警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通过组织开展“检徽在党旗下闪光”演讲会、“凝聚·绽放”红歌演唱会、“印象红色征程”摄影展等活动,帮助青年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进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二是基层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先后选派48名青年干警至区动迁办、街道等基层部门锻炼,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组织青年干警进楼宇、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法制宣讲、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活动,增强青年干警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意识,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三是厚德载物,培育职业道德。结合“以德兴院”素质工程,制定《关于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推进青年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举行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初任检察官宣誓仪式、新进青年干警座谈会等活动,在青年干警中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组织“我最感动的身边人身边事”评选活动,注重对青年干警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优秀案例和感人事迹进行发掘、总结和推荐,有2名青年干警脱颖而出,被评为院2011年度“我最感动的身边人身边事”。
二、搭建平台,培育青年干警的专业素养
以“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为载体,结合执法办案,加大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先后有38名青年干警成为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的业务骨干,16名走上中层干部岗位。一是以老带新。由27名资深检察官与48名青年干警结对开展“一对一”带教培训,有的放矢地制定个性化的带教方案和带教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明确带教内容、带教要求和考评方法,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传、帮、带”的作用,帮助青年干警提高各项业务能力。二是以赛育能。通过组织开展新刑诉法知识竞赛、公诉论辩、法律文书制作、调研文章撰写、计算机速录、案卷装订等一系列竞赛活动,提高岗位练兵成效,增强实战技能。2名青年干警分别荣获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最佳论辩奖、最佳风采奖。4名青年干警分别荣获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反贪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员”称号。三是以评避短。通过开展每周工作例会、每月业务讲坛、每季案例讲评等活动,帮助青年干警查找、分析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和提高。建立青年干警办案日志和执法档案,引导青年干警及时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扬长避短。四是以研促学。依托院检委会专业研究小组,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细分为职务犯罪、金融和知识产权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暴力犯罪、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检察基础理论等7个专业化研究小组,通过撰写课题、调研报告、精品案例等形式,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五是以干代练。注重在办案一线锤炼青年干警的业务水平,成立网络犯罪、暴力犯罪等案件专办小组,着力培养一批能够办理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实务经验丰富的青年干警。放手让青年干警承担自侦案件的突破等工作,2009年至今以青年干警为主导共突破自侦案件39件,占立案总数的84.7%。
三、积淀底蕴,培育青年干警的文化素养
注重培育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加强在文化学识、社会阅历、司法伦理等方面的学习和锤炼,提升明辨是非、判断真伪、衡量善恶的洞察力和感悟力,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奠定基础。一是开展读书活动,拓宽知识视野。院图书馆定期购买各类书籍,推荐学习书目,帮助青年汲取各方面的知识,养成崇尚知识、自觉阅读的良好习惯。创办院《和风静语》、《青剑》等文化专刊,为青年干警提供交流分享读书感受、读书心得的平台,提高阅读、学习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心理培训,端正人文品格。将 心理学引入青年干部队伍建设中,通过开辟局域网心理学专栏、开办健康心理讲堂等,普及心理知识,引导青年干警正确认识并对待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关注青年干警心理需求,通过心理咨询,帮助调节心理情绪,缓解工作压力,激发工作热情。为每位青年干警建立心理档案,掌握其心理特征,有针对性地教育培养和使用青 年干部。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培养高雅情趣。成立合唱团、羽毛球队、足球队等文体团队,定期开展“文化体验、艺术欣赏、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让青年干警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凝心聚力,努力做一名个性健康、人格优良、品行端正的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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