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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院人性化办案强化老年被害人司法保护
 
    日期:2013年06月05日
 
 

静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结合老龄化程度高的区情人性化办案,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老年被害人司法保护。

主动上门走访。针对老年被害人行动不便的特点,要求承办人除电话联络外,一律主动上门走访,了解被害人实际情况,安抚被害人情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如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了解到70多岁的被害人因毕生积蓄被偷身心遭受重创,两次主动上门了解情况。

加大追赃力度。在办案过程中加大追赃工作力度,强化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释法说理工作,要求其积极退赔赃款,切实补偿老年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强化司法救助。依据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老年被害人,联合区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心理、健康、经济等多方面司法救助工作。如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过程中,对两名毕生积蓄被骗的老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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