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受理了区首例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外国人的故意伤害案件。
2013年11月3日凌晨,1名外籍被害人与2名外籍犯罪嫌疑人至淮安路参加聚会时发生口角,被害人动手殴打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后被旁人劝阻。2时许,双方在淮安路、昌化路路口相遇进而相互殴打,致被害人骨折,构成轻伤。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针对该案系新刑诉法实施后静安检察院受理的首例外国人犯罪案件,公诉部门一方面指派专人办理该案,聘请有资质的翻译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并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问题予以详细解答,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另一方面,第一时间向外事主管部门上报受理案件情况,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掌握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相关边控措施,确保案件顺利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