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安区检察院检委会对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会上,讨论并通过了静安区院《2011年度检察建议工作情况专项督查报告》,提出强化操作规范性、实行项目化管理、增强工作互补性等五项具体措施。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云斌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思想重视。要深刻认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找准切入点,全面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社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中的警示、预防、督促和管理等作用。二是立足职能。要以案件反映出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为依据,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防止出现“重办案、轻建议”、“为建议而建议”的情形。特别是对一些可能涉及静安区院多个办案环节的检察建议,要加强部门互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讲求质量。对涉及社会管理、公正执法、矛盾化解中重大问题的检察建议,必须加强前期的调查研究,确保建议质量。注重落实与被建议单位事前沟通交流、事中回访和事后督促等工作机制,务求建议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