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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院推进完善“三无”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
 
    日期:2012年04月26日
 
 

    日前,“三无”(在沪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推进会在上海洪智城市小区管理服务中心(下简称“洪智中心”)召开。

    静安区院副检察长戴杰,区司法局副局长苏玉锋,团区委副书记徐豪,洪智中心董事长王元洪、总经理毕智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会。会上,静安区院未检科、司法局安帮科、青少年社工站和洪智中心共同会签了《“三无”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观护内容和工作流程,规范“三无”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机制。洪智中心董事长王元洪、总经理毕智江分别被聘为“静安区社会观护首席指导员”和“荣誉保证人”。静安区院副检察长戴杰讲话,表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规范确定观护对象、开展日常观护、跟进帮教和评价等工作,为观护对象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等机会,帮助树立信心、早日回归社会,共同推进我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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