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以《初查请示》和《初查终结报告》两项初查文书为抓手,扎实推进“三基三抓”工作,着力拓宽干警初查思路,提升实战能力。
首先,规范统一制作要求。在推广格式范本、统一制作格式的基础上,有针对、有侧重地提出两项文书的制作内容和要求。对《初查请示》强调初查思路的理性和开放性,工作安排的计划性和实效性;对《初查终结报告》强调证据分析的逻辑性、周延性和说理性。其次,加强线索评估。制定《线索评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线索评估的节点、组织形式和议事规则,加强对线索“进、出”两头的评估。对初查启动、初查终结前集体评估形成的《评估记录》分别作为《初查请示》和《初查终结报告》的附件,为两项文书的制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同时,强化带教指导。要求带教老师把指导的重点放在《初查请示》的思路和《初查终结报告》的说理上,并逐行逐句进行修改,提出意见和理由。落实三级审批制度,由科、局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层层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