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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检察院探索试用法律文书打印系统
 
    日期:2011年04月29日
 
 
 
    日前,静安区检察院针对法律文书手工填写繁琐复杂、事务工作量大等问题,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法律文书打印系统”,现已由案管部门投入试用。一是以科技手段促高效便捷。“法律文书打印系统”开具文书时,无需手工填写、填充内容自动调取生成、打印操作简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开具13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所需时间,由原来手工开具的30分钟缩短为8分钟。二是以规范操作促基础管理。对法律文书打印进行严格的程序设定,一方面确保审批手续齐全,通过规范操作保证文书填写内容的正确、统一和完整;另一方面严格管理系统中电子印章的使用,通过设置多层密码等方式,加强保密安全管理。三是以节点控制促流程监督。“法律文书打印系统”对常用的13种诉讼文书实现覆盖。系统每出具一份文书,均生成一条记录,便于对法律文书的编号、统计和时限进行管理。开具文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过程的动态控制和流程管理。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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