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健全打击侵犯民生案件长效工作机制。第二,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化解矛盾纠纷贯彻检察环节始终。第三,健全诉讼参与人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公正执法。第四,健全诉讼监督机制,促进民生问题在公平正义的途径上解决。第五,加强检察管理科学化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民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