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房晓颖 记者刘栋)7名犯罪嫌疑人专程从深圳等地来沪,只为在公交车厢内实施抢劫、抢夺金饰品。日前,静安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将7人批准逮捕。 6月16日19时30分许,甫某乘坐的43路公交车行驶至徐汇区大木桥路站点时,一名男子以强拉方式夺走甫某颈部的金项链,多名男子以围堵手法为其掩护,得手后四散逃逸。甫某及其朋友发现后立即下车追赶其中的一名男子,在执勤交警的协助下,该名男子王某在肇嘉浜路大木桥路路口被抓获。根据线索,公安人员抓获已搭乘火车、飞机准备逃回深圳的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并顺利追回已托运至深圳的数根金项链包裹。 经查,王某等7人6月12日从深圳等地出发集中到上海专门实施公交车厢抢劫、抢夺金饰品犯罪,已在市中心作案多起。为了方便搭乘公交车作案,每人还购买了价值100元的交通卡,事先7人分工明确,所获赃款除去日常开销约定分赃比例。目前警方已查证案件24起,缴获涉案赃物金额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发表于2010年9月2日《文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