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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
 
    日期:2012年11月21日
 
 
    11月7日召开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研讨会透露,2011年以来,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网络犯罪审查批捕案件387件903人,其中涉及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实施的犯罪案件381件889人。

    近年来,网络犯罪出现新的特点,有的以网络为犯罪场所,利用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私设网络游戏服务器非法运营牟利、担任赌博网站代理、网上贩卖淫秽视频图片;有的以网络为犯罪媒介,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财物、发布招嫖、卖淫信息等。

    上海市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网络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发挥网络发布信息、宣传法治、引导舆论、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作用。2009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利用网络开设了上海检察网站、上海检察微博、“检察官在线”庭审网络直播等。静安区检察院探索运用网络新媒体,推进检务公开,搭建与公众、社会互动平台,取得初步成效;虹口区检察院运用检察微博加强检民联系,一年多来以检察官个人与集体名义开设的11个检察微博,发布检察微博5000余条。检察机关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促进了“阳光检务”,增加了司法公信力,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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