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安区检察院对一起酒后殴打出租车司机的寻衅滋事案召开听审会,就杨某、周某2名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公开听审。这是该院落实新刑诉法第86条规定,转变办案方式,积极探索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审制度的一次有益尝试。
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要求改变强制措施的申请,静安区检察院在征询被害人意愿的基础上,召开听审会。会上,由侦查人员和侦监部门承办人先后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据,公开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此外,静安检察院还邀请了1名市人大代表和2名区政协委员担任评议员,并事先将案件基本情况告知评议员。听审会结束后,由评议员对逮捕必要性发表评议意见,从第三方的角度对此次公开听审给予评议和监督。
静安检察院结合听审会上各方面意见,根据杨某、周某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双方目前的和解情况,最终对杨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对周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