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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构建“阀式”案件归口管理体系
 
    日期:2011年02月28日
 
 
  静安区检察院自成立案件管理科以来,不断加强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着力抓基础、促规范,探索构建“阀式”案件归口管理体系。
  一是设置“入口阀”,把好受理关口。严格案件受理审核程序,对案卷材料不齐备,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未移送,或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不相符的,要求侦查机关在三日内补送,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同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如实登记收案日期,避免检察环节诉讼程序错误。
  二是设置“节点阀”,加强流程控制。根据各业务部门承办的案件类型、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流程图,实行一类案件一套图,一项工作一张表,将所有程序、规定、要求明确标注在流程图上,选取涉及人身强制措施、办案期限、涉案款物处理等关键程序作为节点,建立登记台帐制度,通过对办案中形成的法律文书进行对照检查,实现对案件的动态管理。
  三是设置“出口阀”,确保文书质量。在出口环节增设文书打印职能,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的相关文书实施统一管理。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需开具相关文书的,要提供审批手续,登记编号后打印、开具。同时加强对法律文书的审查,要求审批手续齐全、办案期限符合规定,进一步促进文书使用和办案程序的规范化。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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